<正>近期,村民甲欲将自己宅基地上房屋出售给同村村民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一年后将该房屋出售至乙,乙按照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全部价款。为防止甲"一房二卖",保障一年后能够顺利完成房屋的过户登记,乙能否提前将该房屋登记至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