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越为集中的部门,越容易出现"灯下黑"。因为权力越集中,对于权力监督的难度就越大。监督监察的缺位、纪检监察机关的分工不合理等因素都会造成"灯下黑"。治理"灯下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找准造成"灯下黑"问题的根源,要在公共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权力观、监督权制度和监督机关建设以及主体责任方面下真功夫、苦功夫、细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