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了要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明确教师惩戒权主要是为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当前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按照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二是解决不善管、不当管的问题,以前也出现过一些教育不当、过度惩戒的现象,此次明确教师惩戒权,可以让老师、家长都有把"尺子"去衡量、判断,缓冲家校矛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