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并将在2007年7月1日率先在上市公司实施。新会计准则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这将减少我国会计准则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提高会计信息的国际可比性。存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正确确认、计量和披露存货的相关信息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因此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准则》也充分体现了国际的协调性,如允许部分借款费用计入存货价值,存货计价可适当采用公允价值,取消了计价方法的移动加权平均法与后进先出法。本文拟对新、旧存货准则的主要差异及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异同作如下比较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