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将共治、共享原则纳入了"社会治理共同体"范畴,为治理现代化确立了行动总纲。城市流动摊贩治理中的"管贩矛盾"是客观存在,认识矛盾产生的根源对修复治理生态具有积极意义。城管和摊贩间的互动关系是否向着合作方向发展主要服从于二者利益矩阵的变化。因此,建立一个动态的治理收益补偿和平衡机制尤为必要。一个完善的"微治理"系统为调和城管和摊贩间利益提供了技术支持,并有助于将更多相关利益主体聚集于这一系统内,形成"社会治理共同体",参与共治并共享收益。此外,必须意识到网络、圈群与摊贩结合在一起出现的"云摊",将成为新的治理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