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居住型历史地段存在种种争议,缺乏共识机制是重要原因。英格兰保护区已经50年历程,居住功能在大量保护区中属于主导功能或为主要功能,保护体系公众认可度很高。本文聚焦英格兰保护区体系中与法规相结合的共识机制,探究其如何贯穿于保护区的"指定—保护—发展"的全环节。文章认为应结合中国国情,基于共识理论进行借鉴:一方面建议厘清主体责任、增加管理规划,以完善法规和规划体系;另一方面,要设定公共参与程序、构筑支持网络以促进共识,并积极探索社区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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