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用生态足迹理论与方法,对绥宁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进行度量分析结果表明,2001年绥宁县人均生态足迹为1.517888hm2,人均生态足迹供给(生态承载力)为1.286877hm2,人均生态赤字为0.231011hm2,绥宁县生态经济发展处于不可持续状态;其2005年、2015年生态足迹分别为1.343577hm2、1.328835hm2,生态承载力分别为1.320071hm2、1.423893hm2,生态盈亏分别为-0.023506hm2、0.095058hm2,万元GDP生态足迹值分别为2.46hm2、0.83hm2,生态承载发展度分别为0.98、1.07。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可使该县生态赤字、万元GDP生态足迹值逐渐减小,生态承载发展度逐渐增大并达1左右,能源消费结构逐渐优化,资源得到合理利用,社会经济迈入可持续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