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都是工业化国家普遍建立的职业伤害保障机制;其客观功效相似,但性质差异较大。我国的职业伤害风险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而持续扩张,但雇主责任保险发展却不成熟,工伤保险制度亦才实施,对劳动者的职业伤害风险迄今仍未找到真正适合国情的保障机制。笔者主张从立法与经营两方面推进雇主责任保险与工伤保险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