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国办发[2017]16号)(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全面落实结核病控制策略和措施,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全面总结《"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终期评估工作,并制定了《"十三五"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终期评估方案》。现就终期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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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