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提出要"试点实行土地二级市场预告登记转让制度"。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深圳土地市场已经进入存量优化为主的发展阶段,并已经初步建立适应存量土地开发利用的新型土地管理制度。当前深圳土地市场中存量工业用地潜力巨大,亟待创新突破25%的投资额转让制度限制。宁波和南宁在土地二级市场改革试点中的交易鉴证制度、预告登记转让制度、一体化土地交易平台、工业用地分割转让以及相关监管和服务措施等经验非常值得深圳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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