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时代的到来,平台用工已成为劳动者新就业模式之一。平台用工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劳动者分散资源进行优化整合,体现了去集体化、去权力化的特征,具有劳动时间灵活、劳动方式便捷等优点,但同时亦存在劳动关系难以认定、算法自动化决策弊端突出、平台侵害劳动者个人信息权利、劳动者权利保障制度缺失等问题。针对平台用工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规范算法运行,加强算法备案审查;加强劳动者监察制度,扩大劳动监察范围;明确个人信息分段管理,加强劳动者信息权利保护;明确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通过这些规制方法保障平台用工中劳动者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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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