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不久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生活纪律方面新增第一百三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把不重视家风建设明确列入党的生活纪律"负面清单",这是中央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带有共性的问题,把党的十八大以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