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作为一种非生产资产,是国民经济核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在中国,土地交易一直没有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近年来,随着城镇土地使用制的改革,土地交易的核算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讨论了中国城市土地出让金核算所面临的困难,在1993年SNA的核算原则和方法的基础上,辨析了两种不同的核算思路(将土地出让金作为地租处理和作为租约价值处理)在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下的优缺点,指出前一种核算方法更具有现实意义,并对地租的分摊方法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