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函〔2022〕6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为加强晋中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太谷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晋中国家农高区(太谷国家农业科创中心)建设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