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文内所列参考文献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且为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章。私人通信和未发表(含待发表)的著作及论文,一般不宜作为参考文献。参考文献还应注重权威性和时效性。文内标注参考文献时应按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按下述3 种格式之一标注。① 文中已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标注于作者姓名右上角。例如:Vairaktaris等\[7\]研究表明,MMP-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