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是否调降奢侈品进口关税是近两年来税收领域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基于当前关于奢侈品关税调整的两个对立观点展开研究,重点考察了奢侈品概念的经济内涵与经济效应,认为作为关税对象的奢侈品应该拘于消费品范畴、是具有稀缺性、非生活必需性、相对性与发展性特征的商品;针对奢侈品关税调降的观点论述,本文认为关税调降的消费回流效应与收入分配效应不可能都是显著的,但财政收入效应应该是能够增加财政收入的,而不是通常认为的减少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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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