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发展进程中,艺术创作主体与技术发展之间始终保持着一种相互适应的关系。技术在客观物质层面超越和支撑着艺术本体特别是创作形态表现,艺术则在主观精神层面努力突破着技术模式的客观制约和技术理性的巨大惯性而实现着突围,同时艺术还在用自身的创新和先锋思想在审美欣赏和价值判断等精神层面实现着对社会的引领和超越。技术推动了艺术理念的更新,带来了新的创作手法和技巧,产生了新的艺术样式,艺术作品的审美形式表现也随之变化。技术给予艺术创作活动物质层面的基础支撑,既是创作工具,又是传播平台,二者相互渗透。艺术与技术之间的这种位置、角度、身份的变化,也相应带来了创作、欣赏、审美接受等美学关系的变化。技术对艺术创作主体与客体审美欣赏关系的影响,可以归纳为在传统社会阶段中原始手工技艺条件下艺术主体突出和着重于客观的物的表现;工业化机器大生产时代的艺术大众化、波普化趋势则凸显出批量复制的美学特征。当下,艺术传播媒介的方式、性质均发生改变,也即在数字信息和网络时代中技术促使社会大众普遍成为艺术的创作者和欣赏者,且二者间界限逐渐模糊,艺术作品表现形态也逐步进入非物质化阶段。技术发展经常会悄然突破和无形消解传统艺术作品的原有边界,艺术则努力从精神层面不断捍卫和重构出作品自身新的审美形式边界,在二者相互交织中出现了艺术创作与欣赏、审美接受相互渗透以及主客之间的角色互换等互动发展的艺术文化新景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