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动我国老年立法发展的动力主要包括道德的法律化、社会法的兴起以及产业法的引入。这其中,道德的法律化属于传统动力,它在我国老年立法中虽然有一定功能,但其推动作用有限;我国已经进入老龄社会阶段,因此,我国老年立法理应归入社会法的范畴,它体现在弱势群体保护和社会政策法律化两个方面,现今我国老年立法较侧重前者,今后应对后者有所加强;发展老龄产业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制定促进老龄产业发展的法律理应提上议事日程。这三个方面如何统合,将影响我国老年立法的模式选择。老龄科学的发展则是又一动力,它将促进我国老年立法朝着科学化方向发展,并影响其模式选择。此外,国外老年立法亦可供我国老年立法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