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视域下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大多数以高额息金为钓饵、欺骗性强、从业人员专业性强、集团化特征明显,投资者枉顾交易风险、互联网技术的隐蔽性和匿名化增加了对犯罪分子进行事前防控和案件定性的难度,应当建立预防和打击并重的犯罪防范风险管理体系。

  • 单位
    江苏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