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法人企业与合伙企业间的股权置换案例为研究对象,在剖析该类业务的经济实质以及所得税处理的基础上,指出现行税收政策规制下股权置换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存在的重复征税、合伙企业合伙人税收待遇不明确、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确认条件不清晰等突出问题。建议股权置换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收购方应当以换出股权的计税基础作为换入股权的计税基础,以消除重复征税;应当将合伙企业视作税收透明体,由其合伙人享受递延纳税待遇;应当结合民商法的相关规定,确认股权置换中收购方和被收购方的身份等。

  • 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