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科技法体系由涉及科学技术的法律规范相互协调与衔接而组成,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其并非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跨部门的综合法。科技法体系具有二重性,包括由科研自由、促进与激励、均衡发展的基本原则构成的内在体系以及由具体法概念、制度组建的外在体系。应以此体系化理论为指导,围绕科技基本法的应有内容,从科技人才、科技经费、政府举措、成果归属四个方面搭建科技法体系框架;并沿科技政策法律化的路径,推动中国科技法体系的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