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但法律实施的基本前提是对规范本身的有效分析与合理解释,当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就面临着急迫需要进行规范解释的困境。法解释学应当着重回答何为排除、排除谁的证据、何为非法言词证据、何为非法实物证据、何时排除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否则立法者寄予厚望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律规定势必会重复"两个证据规定"的老路,实施状况前景堪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