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有关见死不救的话题频频见诸于报端,社会大众在对此进行口诛笔伐的同时,都纷纷呼吁将旁观者见死不救的行为纳入刑法范畴进行规制。民意汹汹,言之凿凿,似乎难以阻挡。但是,亦有人对此提出质疑,认为道德义务与法律义务毕竟有着本质的区别,道德义务要成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法理根据不足,社会效果也难保证。本文以一起"出租车司机弃置伤者以致死亡案"为切入点,在详细分析出租车司机应否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从"形式义务说"及所谓"实质义务说"的角度进一步探讨旁观者是否具有刑法意义上的救助义务,以及就旁观者见死不救的行为是否入罪等相关问题进行理论性的分析研究。

  • 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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