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存款属于一种复杂的金融业务,其性质不同于普通存款,也不同于金融产品,而是一种存款和金融衍生品的结构化产物。如何对结构性存款收益在"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纳税义务进行定义,是一个容易产生不同理解和判断的问题。本文从结构性存款的属性出发,结合相关增值税纳税规定,对其进行进一步展开和分析,以期能给出更好的决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