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这一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支柱性制度安排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承担着解除国民生存危机的基本任务,是保障受助者最起码生活的基本防线。1999年我国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主体部分,上升到法规规范的层次。10年后,暂时停下来,认真回首与反思其发展,是其继续前进的不竭动力。本文基于此意,对城市低保存在的问题做了相关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