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教育立法是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保障中央教育立法在地方得以细化落实、因地制宜开展创制性教育立法和提升地方教育治理的能力和水平三项功能。通过对我国地方教育立法的梳理发现,其呈现出细化落实与主动创制并行、体系庞杂与趋于统一并行、立法积极与司法沉默并行三个特点,存在细化落实上位法时立法尺度“失准”、地方实际和地方特色突出不足和治理实效有待提高等功能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建议从立法准备、由法案到法和立法完善三个阶段依次入手优化地方教育立法的各项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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