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通过权利管制下租金耗散的逻辑框架分析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经济绩效,并以湖北省人民公社的面板数据为例进行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人民公社体制下国家对农地剩余索取权与退社权实施严密的管制,导致租金耗散。在人民公社工分制固定收入契约下,最低固定收入在长期内不会发生改变,这必然导致社员为最大化自身利益产生偷懒和卸责行为。尽管公社内部已经大量使用机械与技术设备等投入以促进生产率提高,但也无法避免权利管制所导致的租金耗散对人民公社经济绩效的冲击。因此,我国40年农地制度改革的伟大成就恰恰就是通过采用以放松产权管制为制度特征的家庭承包制来替代人民公社体制,从而减少了租金耗散,农业经济绩效因而显著提高。40年变革隐含的制度启示是: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保持农地承包权稳定不变、放松对农地经营权的管制将依然是改革与完善农地制度的基本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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