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目的论由功能学派的汉斯·弗米尔提出。目的论强调译者的目的和译文的功能,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过程和译者所采取的翻译策略,译文达到的目标是评判译文的最高标准。诗歌的翻译历史也由来已久,但关于诗歌可译性与不可译性的讨论一直尚无定论。翻译的目的论为诗歌可译性问题的探讨提供了一个不同的视角,也为诗歌翻译的实践提供了不同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