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本身对于消费者的概念界定模糊,职业打假人是否是受消法保护也一直处于争议中。2016年《消费者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将以"牟利为目的"人排除在消费者范围外,导致职业打假似乎已经进入瓶颈期。但是职业打假本身也有净化市场打击假冒伪劣的好处,因此如何平衡职业打假人的利弊成了必须要考量的问题。法律的态度和民众态度是衡量其利弊的重要方式,本文将二者对照研究从而探讨职业打假人纳入消费者范围存在的合理性与法律规制途径。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