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将社会排斥理解为结构和行动者互动形成的一种关系状态,探讨农民工住房社会排斥的互动过程和生产机制。基于天津的研究发现,显性的制度不完善和隐性的制度强化形成了结构性的住房社会排斥。对此,少数农民工发挥其主体能动性,通过自我反思与自我谋划,在代内和代际累积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提高获得城市住房资源的能力,成功地突破结构性制约。更多的农民工则将这一结构性制约融入“打工者“”外地人“”临时租客”的自我认同构建与长期的回乡住房规划中,这催生了他们非正规的租赁住房选择和租赁关系中的回避退让策略。制度化的结构性制约与大多数行动者的选择合谋,强化了农民工结构性的住房社会排斥。未来,如果能够实现政府制度改革与农民工主体的良性互动和双向激励,那么农民工城市住房社会排斥将得到有效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