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米德将“自我”分为“主我”与“客我”两个面相,此观点有助于理解文学记忆叙述中的“自我”意涵。从“客我”层面而言,“见证文学”中回忆的“自我”,是社会表征的一个符号;而《忏悔录》中回忆的“自我”,既是一个“主我”(独特的文学典型),亦是一个“客我”(浸染时代精神的社会人)。詹姆斯与伯格森的“自我”意识理论,可以用来解释两种不同风格的意识流文学。文学中的“自我”回忆,既是指向叙述主体之自身的回忆,亦是指涉自身所属群体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