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诉权作为内核要义使得检察权的指涉具有了实质内容和较为清晰的语义概念。检察权是公权力在法律实践中的根本体现,在诉讼申请的过程中形成了以审判权为中心、与被告诉权相对立、以侦查权为辅助的主体间关系结构,这是检察权最基本的伦理结构样式。强调对检察权进行伦理审视,有益于正确行使检察权,因为主体平等是检察权的伦理基点,救济失衡是检察权的伦理价值,理性妥协是检察权的伦理逻辑。检察权的具象呈现出无司法不检察、无立场不检察的职能之合,更因司法优位、三权分立和联邦主义的权力结构模式不同反映出模式之异及与之相应的不同伦理特征,检察权的这种耦合与差异本身就是其内存运行的伦理理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