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在中国一些大城市的少年司法实践中,社会工作开始进入司法人员的视野并成为少年司法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其实,上个世纪80年代社会工作专业在中国大陆就已经恢复,但直至今天,社会工作与少年司法的合作也仅限于北京、上海、广东等一些大城市的初步探索,法律和社会工作专业之间尽管具有开展合作的现实及法律需求,但尚存在诸多专业隔阂与壁垒。鉴于此,笔者将以《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几项特殊少年司法制度为基础,对社会工作介入少年司法制度的法律基础、专业基础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进行梳理,以期能够引起相关人士对此问题的高度关注,并能够身体力行,促进社会工作介入少年司法的发展进程,为少年司法制度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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