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道路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正成为新兴的执业争议热点。道路交通事故鉴定委托环节存在的问题直接影响着鉴定纠纷的产生与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实行鉴定委托有其法律依据。对于不同的鉴定诉求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与鉴定人。道路交通事故鉴定资质应当细化,便于当事人合理选择。同时鉴定双方应当按照合理的程序签署双方认可的书面委托。对于现阶段道路交通事故委托环节中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司法鉴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指导与监管。

  • 单位
    湖北警官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