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区域海洋环境治理源于对"陆海统筹""区域联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理性思考,国务院新组建的生态环境部从顶层设计上为破解区域海洋环境治理的协调难题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我国区域海洋环境治理仍存在现实困境,如现行法律法规不完善,立法与执法不协调,法律与政策不协调,地区之间不协调,海洋环境治理主体复杂且权责不清,海洋环境治理技术创新与人才储备不足等。美国、澳大利亚及欧洲的区域海洋治理经验丰富,在理顺法律规章、强化监察执法、构建有效协调机制、加大科技创新和人才培育等方面为我国区域海洋环境治理体制提供了重要经验。我国应完善并细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统一修改重复或可能有歧义的条文;建立有实效的协调机制,组建区域海洋环境政策委员会;加大海洋环境科技创新力度,强化海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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