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关于2017~2019年度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黔卫计发[2016]69号)规定,我省新农合参合群众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2018年度120元/人、2019年度150元/人。参合缴费时间为当年11月至次年2月。参合缴费地点为户籍所在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相应窗口参合缴费,也可以在当地政府委派的工作人员(村干部)处参合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