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近百年来居民国与来源国税权划分中从受控外国公司税制到全球最低税的演变为主线,以特朗普税改中的全球无形资产低税收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蓝图计划"支柱二的方案、拜登税改的全球最低税方案和BEPS包容性框架支柱二新方案为重点,从六个方面剖析前后联系,比较异同之处,揭示全球最低税强化居民国税权、遏制居民国供应链外移、冲击国家税收主权、影响公司所得税未来改革方向的实质,指出以全球最低税为核心的国际税收新规则的要害在于建立居民国对全球无形资产收入税收管辖的优先权、垄断权。在此基础上联系中国实际,就中国如何应对挑战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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