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是技术性医疗损害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原因力也是确定责任划分和责任大小的重要事实要件。从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直到侵权责任法,关于因果关系及原因力的举证制度几经变迁,在现行司法实践中,对医疗损害责任因果关系要件的举证责任有些让人无所适从,因此,需根据最新实体法的明确规定及法律文意,借助理论工具——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学说、举证责任的法律要件分类说及举证责任缓和理论——来确定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