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前,有一种观点夸大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甚至将其称为即将爆发的危机。这种观点显然有失偏颇。客观认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首先需要厘清其统计口径及范围。我国曾于2014年按照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三个口径,对地方政府债务存量进行清理甄别。清理甄别之后的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15.4万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