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季陶长期活跃于民国政治舞台,位居高官,身兼数职,1928-1948年担任国民党政府的考试院院长。在对官员的保障方面,无论在退休及抚恤保障、保险保障还是教育培训保障,他都主持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形成了他的官员保障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