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解集污和排污时长对底排污池塘水质特征及排污效果的影响,通过设计集污24、48、72、120、240 h共5个时间梯度,分析评价出污口第1、2、3、5、10、15 min和0~15 min混合水样的水质特征。结果显示:底排污池塘水体中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硫化物和总磷含量分别在养殖中后期(7月21日~9月28日)、养殖后期(8月25日~9月28日)显著低于对照池塘。底排污池塘水体中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氮、总磷、硫化物、浊度分别在集污72、240 h后显著升高。以《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评价,底排污系统集污24~72 h后排出水体综合污染指数达到二级标准,集污120~240 h后排出水体综合污染指数劣于二级标准,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化学需氧量。研究结果表明:底排污系统间隔1~3 d后排污10 min,可有效改善池塘养殖水体水质环境,但应避免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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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产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