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围绕美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项法案——EPCRA法案和在该法案要求下建立的、为世界各国所广泛采用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核心制度——有毒污染物释放清单制度(TRI),分析总结了发达国家促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立法理念、制度体系、工作机制、技术支持、信息平台等方面的经验,并将其与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专项制度《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进行了对比分析,识别了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基础研究、制度设计、制度执行等方面的不足,且结合我国下一阶段推动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工作需求、推动排污许可改革等工作任务,就完善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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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北京化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