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试点工作已经运行满两年,从试点工作的成效方面来看,既有可复制推广的成功经验,又夹杂着学理及实践方面的难题尚未解答。为此,只有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统一认罪认罚从宽处罚的衡量标准;保障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有效性;推动公检法机关联合建立刑事执法办案中心;完善重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准确适用;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强化问责督导,如此才能更好地服务我国的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