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德加·博登海默在其著作《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 》中认为,法律是秩序与正义的结合体。秩序与正义本身就是要从不同角度考虑问题,本文分析了博登海默对秩序与正义的理解,包括他对法律与权力、行政、道德、习惯等其他社会控制力量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法治方面有何利弊,并进行了浅显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