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平台经济中新业态劳动者权利保护为研究对象,厘清新业态劳动者的定义并分析其发展保护现状,从而指出司法保护中对新业态劳动者权利保护存在就业形态复杂、劳动关系认定困难、新业态劳动者的实际用工主体不明等重难点,进而提出可以通过完善涉新业态劳动者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统一新业态劳动者与第三人的人身损害的法律适用、规范新业态领域用工单位格式合同等路径,加强对新业态劳动者权利的司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