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宋的“公人”可直译为“公家之人”,但其内涵却前后发生着变化。北宋公人多指义务性为官府承担一定职能工作的职役,常常与使院语境下官府招雇的吏人的职能交错混同,其中衙前公人出身、职能及其去向的特殊性,通常独立于诸色公人之外,甚至地位优于州县一般吏人。但随着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吏士合一”政策,吏人地位渐渐提高,职役开始倾慕吏职,至南宋前期吏人、衙职成为职役较好的去向。南宋中后期“公人”“公吏”往往混同书写,至少在士大夫们语境中,“公人世界”里的公人是他们所担忧或鄙夷的胥吏群体,这时的公人特指介于官民之间的公家之人。公人角色变化的背后,折射出乡村中上层群体由失利情态向获利情态转变的功利诉求,以及社会转型中两宋政权扩大税源以补充浩大财政开支的主体社会语境。公人作为一个融合吏人、职役、乡役等多重职能身份的社会符号,在从民向官的价值转向中,勾勒出两宋基层社会变迁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