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的二元体制下,商业银行作为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经营管理的参与者可以分两大类型。其中:管理人(Manager)作为拥有高度审批权限的行为人,具有通过权力变现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冲动;监管人(Watchdog,包括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管)作为经营安全的守护人,通过实施检查惩罚权力对管理人的行为进行约束。本文试从完全信息博弈视角,从静态均衡和动态均衡两个方面的机制原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提升监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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