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探讨网络转载、摘编能否适用法定许可,应先考察该制度的理论基础。现行制度下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是基于报刊刊载的作品具备公益性和时效性,而做出利益平衡和节约交易成本的制度考量。鉴于此,转载、摘编法定许可的适用标准应当由报刊载体回归作品本身。从传统环境到网络空间,仅是作品载体的变更,作品性质并未发生改变,但转载摘编法定许可却并未在网络空间得以延拓。究其原因,是囿于现有的“报刊转载法定许可”制度张力不足、网络空间著作权易受侵犯以及相关获酬机制不完善等缺陷。据此,从制度层面出发,在法定许可适用标准上破除报刊载体的桎梏,完善相关获酬机制后,作品转载、摘编法定许可在网络空间应得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