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晚近20多年,西方国际法学界出现了一场“历史转向”的学术思潮。国际法学的“历史转向”既是一场在问题意识和方法论上的学术自我批判,也是一项实践指向性的政治行动。国际法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即便在方法、对象、范围和主题上与相邻学科的国际法史研究存在竞合,国际法学也仅仅是在自身的问题意识和学科规范基础上部分借鉴了历史学方法。历史学方法无法容纳和吸附“历史转向”的所有理论和实践关切。“历史转向”是国际法学从结构到历史的自我批判的范式转化,不应不加区分地将相邻学科的国际法史学术产出一概纳入“历史转向”的视野。国际法学的“历史转向”有自身独特的诞生谱系和演变经纬,若要理解它为何兼具变革性和保守性的双重特征,就必须回到国际法学本身。辨析“历史转向”在研究范式层面和秩序变革层面的特征和启示,对开展中国自主知识体系下的国际法史研究有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