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土地的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途径。适宜农业发展的丘陵浅山区在我国国土面积中占有相当大的比列,充分利用这些土地资源,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实现土地经营的规模化,从而实现这些地区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对于实现我国农业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我国大多数丘陵浅山区的土地流转发展缓慢,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政府采取多种积极主动的措施。